考量國內疫情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,在10月4日宣布,自2021年10月5日至10月18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,調整相關規定及原則說明如下:

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規定得開放,餐飲業請遵循相關規範或指引
- 內用不限隔板或1.5公尺間距
- 宴席開放離桌進行敬酒(茶)等社交互動
- 放寬桌菜、自助式餐廳取菜方式。
- 超商茶葉蛋、關東煮等熟食不限由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

餐飲業提供內用服務,仍需遵守下列規範
-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:每日量體溫及監測健康,如有疑似症狀應就醫
- 從業人員衛生行為:防疫教育訓練,需戴口罩、勤洗手
- 環境清潔消毒:定期環境清消、每日廁所清消
- 顧客用餐管理:仍須實聯制,並注意顧客衛生防護措施,自助餐需有適當的阻隔

開放五大娛樂場所
- 電子遊戲場所
- 資訊休閒場所
- 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(MTV)
- 視聽歌唱場所(自助式KTV及電話亭式KTV)
- 桌遊、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
仍須關閉之場所: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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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場所適度鬆綁
- 開放全程搭乘車輛之進香團類型活動
- 開放餐會活動。但須依「餐飲業防疫指引」,做好防疫措施
- 不開放遶境、遊行及徒步進香活動
- 須符合場所容留人數計算,室內至少以2.25平方公尺/人,室外以1平方公尺/人
- 住宿人數每室最多四人(同住家人除外)
- 宗教祭祀場所入座,不限梅花座
指揮中心提醒,除了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、於山林(含森林遊樂區)、海濱活動等例外情形外,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、實聯制、保持安全社交距離;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仍應執行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;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亦維持原有規定。
未來,指揮中心持續觀察疫情態勢,適度放寬管制措施,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。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,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,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。
*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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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林君翰
核稿編輯:張惠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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